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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0日電)台北一名女性上班族,日前提款時遭搶匪持刀劫走4000元,事後雖然全身而退,但因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、睡眠失調,向歹徒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,高院計算後,判賠近16萬元確定。 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104年10月間,當天一名女性上班族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一家銀行ATM(自動櫃員機)領出新台幣5000元時,突然遭一名頭戴全罩式安全帽的男子持刀恐嚇,而這名男子聲稱自己「曾殺過人、已遭通緝、不在乎多殺一個人」。 女子擔心抵抗後遭殺害,機警反問對方「你結婚了嗎」,這時搶匪傻眼,隨即回應「不要問我這個問題」,接著女子又反問「你做這種事情,不擔心你父母會難過嗎」,最後搶匪則說「我就是搶了錢,要回南部看我爸爸」。 最後雙方在一來一往的問答後,搶匪逐漸卸下心防,便主動表示,「我看你也是上班族,不為難你,給我4000元就好」。最後搶匪得手後便騎車逃逸現場。但警方事後仍循線將他逮捕歸案。 刑事部分,台灣高等法院已判男子7年6個月徒刑,全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;而這名女子,認為自己被強盜後已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、焦慮及睡眠失調,因此求償5000元醫料費、50萬元精神撫慰金的民事求償。 高院計算後,判決這名男子必須賠償15萬9000元確定。1051120381921378AECE7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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